按照时下宣传部门的界定标准,最先报道三鹿奶粉有毒导致婴幼儿患病甚至死亡的媒体新闻,无疑属于负面新闻。然而,正是这样的负面新闻,推动了全国奶制品行业的全面整顿,使数万名患病儿童得到及时救治,避免了更多的祖国花朵继续受到毒害。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标准来衡量,这一负面新闻的作用并不“负”,而是正面的、积极的。面对这样一个事实,人们有理由对负面新闻这一概念进行反思。 Z!]](b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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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新闻分为正面新闻和负面新闻,大约是新闻学理论上的中国特色之一。据专家研究,负面新闻的概念是从“以正面宣传为主”的方针中引申出来的,把正面宣传落实到新闻上,就是正面新闻,与之相对应的则是负面新闻。所谓负面新闻,是指消极的(或不好的、有害的)新闻信息,也就是灾难性事件和破坏社会行为秩序的事件所传达出的信息,即人们常说的天灾人祸。多年来,按照“以正面宣传为主”的方针,负面新闻受到多重的控制和打压:有出自媒体的“自律”,有来自上级的指令,有来自左邻右舍的招呼,有金钱开道的所谓“公关”。如此一来,负面新闻往往胎死腹中,难以走入公众的视野,即使有个别负面新闻得以出笼,其编辑、记者以及媒体负责人的日子也不会好过。天长日久,在新闻圈内逐渐形成报喜不报忧的“共识”,因为报喜得喜,报忧得忧已是公开的秘密。这样,人们通过媒体所看到的,只是所谓太平盛世歌舞升平的表象,而对各种问题和危机却罕有所闻。直到矛盾激化,危机爆发,想捂也捂不住的时候,才不得不作一点“引导性”的负面新闻报道。大量事实表明,对负面新闻的不适当的控制甚至打压,对人民利益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都是有害无益。 =@O$dm%
在文艺上,“四人帮”曾经鼓吹过“题材决定论”,当年的上海市委书记柯庆施也曾提出过“大写十三年”(指1949年以后的十三年)的口号。按照鲁迅的观点,“题材决定论”就是把“写什么”放在第一位,而文艺的生命力并不在于“写什么”,起决定作用的还是“怎么写”。可以说,新闻上的正负之分,也是一种“题材决定论”,因为这种划分的标准,用的是新闻事实内容,而不是新闻所产生的社会效果。其立足点,重在维护领导的威信,地方的形象,企业的利益,却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了一边。这是值得人们深长思之的。 d+<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