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“以罚代管”的看点在哪儿? 3!b5_S.U(
广西宜州市山谷高中,用缴纳罚款方式处分学生,忘关水龙头罚50元;课堂上玩手机罚100元...而这些款项由学校财务室直接收取。面对争议,校长振振有词地表示,“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,此举很有必要。因为学校也是‘执法部门’”。(5月8日封面) a|*'c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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稍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,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圣地,不是执法部门。什么是执法部门?从法律意义上讲,执法部门是指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行政规章授权执行国家法律的行政机关、社会组织、受委托的事业机关。具体而言,就是公安、工商、税务、质量技术、食品药品、劳动安全、环保等,这些具有执法资格的单位和部门才有罚款权力。 @ErHUDO
然在广西宜州市山谷高中,学校竟然用缴纳罚款的方式处分学生。比如忘关水龙头、课堂上玩手机等都要用“以罚代管”的方式处分学生。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,校长面对争议,还振振有词地表示,“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,此举很有必要。因为学校也是‘执法部门’”。我真不知道,这位校长究竟是法盲,还是文盲?一个堂堂的中学校长竟然说出如此与其身份不相匹配的话,实在让人哑然失笑。 &|Z?eh
学校不只是个解疑释惑传授知识的地方,同时还应该具有培育人和塑造人的责任担当。俗话说:金无足赤人无完人。学生在成长阶段,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,都难免犯下这样或那样的错误。 ::< |